菲斯曼互联APP用户协议

  

菲斯曼互联智能控制系统(Viessmann Vicare Heating Management System,以下简称VHMS) 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均归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菲斯曼”或“我公司”)所有。北京菲斯曼用户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系由VHMS的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与北京菲斯曼就VHMS的各项应用服务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VHMS登录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过程。用户在进行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条款,请不要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

北京菲斯曼有权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查阅最新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当用户购买并使用我公司的无线壁挂炉或其他无线供热设备时,需在智能移动终端(如手机、Pad等)中下载并安装VHMS,以实现供热设备和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VHMS将用户的供热相关数据上传到用户数据中心存储;VHMS将不断更新应用服务内容,并将最新版本发至用户的智能移动终端。

2.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得到一个用于登录VHMS账户的账号和密码,您需要对自己在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由于您的过失导致您的账号和密码脱离您的控制,则由此导致的针对您、北京菲斯曼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承担全部责任。

3. 用户理解并接受,VHMS仅提供相关的应用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应用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二、用户使用规则

1.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开通本协议下VHMS成为用户,且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和住房信息(如年龄、地址、住家人数、房屋面积等)真实有效。因用户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和住房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导致的VHMS计算结果失真等问题,用户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2. 用户就本协议下VHMS注册成功后,账户的账号和密码应由用户妥善保管,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北京菲斯曼。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而给用户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北京菲斯曼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用户应当为自身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用户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北京菲斯曼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用户了解并同意VHMS提供的应用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同意在使用应用服务的过程中显示北京菲斯曼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并同意北京菲斯曼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促销信息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 用户在使用VHMS的应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VHMS的应用服务;

c) 遵守所有与VHMS的应用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VHMS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VHMS发布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VHMS进行任何不利于北京菲斯曼以及VHMS的行为;

g) 不得侵犯北京菲斯曼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h) 就北京菲斯曼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北京菲斯曼及相关应用服务的负面宣传;

i)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北京菲斯曼的客服人员;

j) 用户不得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用户数据中心服务器等服务设备,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的VHMS应用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6. 如用户在使用VHMS应用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北京菲斯曼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收藏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VHMS应用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三、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 鉴于应用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北京菲斯曼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VHMS的应用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理解,北京菲斯曼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VHMS应用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应用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北京菲斯曼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北京菲斯曼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北京菲斯曼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VHMS的应用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个人数据的使用和隐私保护

1. 保护用户的隐私是北京菲斯曼自始至终的一项基本政策。北京菲斯曼将非常慎重地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并严格遵守数据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使用我公司的软件时,北京菲斯曼仅会在技术必要性的范围内收集您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包括可追溯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下称“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有效证件/照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身份资料)以及用户在使用软件过程中收集到的软硬件使用数据(下称“使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软件的时间和地理位置、使用软件的频率、IP地址、访问时长以及壁挂炉等硬件的运行温度、运行时长等数据)。

a) 对于用户向北京菲斯曼提供的个人信息,北京菲斯曼仅会将其用于客户管理、技术管理、登录操作、产品调查、市场营销以及相应网站或软件内部提供的服务。只有在获得用户的许可的情况下,我公司才会将用户提供的个人数据用于其他服务或目的。

b) 北京菲斯曼获得的使用数据不涉及用户个人信息,不被用于追溯个人用户,通常被用于制定市场策略、内部技术研发和统计信息反馈用户体验,来改进和提高北京菲斯曼的服务和产品质量。

2. 北京菲斯曼将会把所有用户个人数据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中并有权对存储的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在必要的情况下,相应的数据可能会发送至北京菲斯曼拥有的境外服务器进行数据分析,北京菲斯曼将尽一切努力保证所有存储数据服务器的安全可控。

3. 因业务需要,北京菲斯曼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应用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北京菲斯曼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北京菲斯曼有权将用户的个人数据提供给该第三方。北京菲斯曼将与获得使用数据的第三方签署限制协议,来严格约束第三方对使用数据的处理行为,并向用户告知数据去向和第三方的使用情况。

4. 未经用户许可北京菲斯曼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共享用户的个人数据,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明确授权的;

b)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提供的;

d) 北京菲斯曼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e)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北京菲斯曼努力采取一切技术与组织方面的手段来保护用户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五、知识产权

1. VHMS及其提供的应用服务包括软件、文字、声音、图片、图形、图表、音频和/或视频等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北京菲斯曼,或德国菲斯曼集团,或德国菲斯曼集团旗下其他公司所有,并受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保护;非经北京菲斯曼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改变、传播、公开发行或发表VHMS相关的程序或内容。

2. VHMS为提供应用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六、免责声明

1. 北京菲斯曼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用户提供应用服务。但北京菲斯曼对应用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应用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北京菲斯曼不对应用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北京菲斯曼应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其相关应用服务。

2. 北京菲斯曼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北京菲斯曼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北京菲斯曼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不能或延迟服务、用户数据丢失等损失,北京菲斯曼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七、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北京菲斯曼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 北京菲斯曼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修改后的协议会在北京菲斯曼网站(www.viessmann.cn)上公布。用户可随时通过北京菲斯曼网站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不同意北京菲斯曼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北京菲斯曼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 任何时候用户都有权了解与之有关的数据存储、来源、接收方以及存储的目的。此外,依据法律规定,用户有权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修正、锁定和删除。

4. 北京菲斯曼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